(本报美里7日讯)华裔男子因触犯交通法令,向法庭认罪后被罚款1万500令吉,虽然已在当天缴清罚款,但还是被提早带到监狱。更甚的是,狱卒还指示他,必须剃掉头发后才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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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44岁的罗里司机叶金明,今日与行动党砂州秘书林思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申诉自己的遭遇。

叶氏说,自己接获美里交警局曹长来电,指他抵触两项交通法令,必须在本月2日上庭面讯,否则警方会发出逮捕令。为此,他依照警方的指示在当天上庭面控,也表示愿意认罪。

“我是因为和亲戚调换车牌号码,还有路税逾期,结果抵触交通法令而被控上法庭。我当天上午11时许上庭面控时就直接向推事认罪,也有求情,结果被罚款1万500令吉,或以4个月的监禁代替。”

他指出,自己闻判后立刻通知家人筹钱,而法庭给予的缴付罚款期限是当天下午4时,然而,他当天下午2时30分,就连同其他被告(或犯人)被庭警以卡车载到蓝卑尔监狱。

叶金明出示自己在出庭当天未被判刑前的照片,及他缴付罚款的收据。

“抵达监狱时,庭警其实已知道我家人已缴付罚款,根据法庭列印的收据,付款时间是当天下午3时16分,我的确是在法庭限定的时限前付款,而且庭警也有告知当时值勤的狱卒我已缴付罚款,因此,已经可以离开。”

须走路到路口自己安排交通

然而,叶氏却表示,当时被狱卒告知狱方需要依据程序进行记录,他于是根据指示接受身体检查及拍照,也被一名女官员提供一组编号,惟他不清楚是否囚犯编号。

过后,据指出,叶氏再被安排与一名相信是阶级较高的狱卒见面,后者当时也已被同僚告知情况,但仍以严厉的语气指,他的头发必须被剃掉后才可以离开。

迫于无奈,叶氏唯有乖乖就范,谁知当他准备离开时却被告知,必须自己步行到监狱外的路口,而且还需自己安排交通离开。他指出,过后是自行步行到路口,再由友人将他载走。

他过后感到自己被监狱局的有关人员不人道对待,毕竟他是在法庭的时限前付款。因此,他在本月3日向美里警方投报,希望警方可以对此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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