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4日讯) 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是否能宣誓为財政部长,目前备受关注,因新任首相敦马哈迪表示,部长任命须依法行事,若法律指一个有案在身的人不能出任部长,那就不能出任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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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马哈迪上週六宣布3大部长职,其中林冠英为財政部长,但目前林冠英並未宣誓就任为財长。

敦马哈迪今日在召见所有政府部门的秘书长等长官开会后,在下午3时15分召开记者会时,被询及有律师质疑委任林冠英出任財长,因林冠英仍有官司在身,所以林冠英是否需要洗脱罪名后才能出任財长时,如是指出。

敦马哈迪表示,林冠英目前还未宣誓为財政部长,林冠英只是被提名为財政部长。

他强调,他必须確保所有被委任为部长的人选都符合资格,如果有案件在身,那就不能被委任。

他说,他必须根据法律行事,如果法律指一个人有法庭案件在身而不能出任部长,那就不能当部长。

「我们必须依法行事,如果法律说他可以当部长,就可以。如果法律说一个人必须没有任何法庭案件在身才能当部长,那我们就等待。」

他指出,目前財政部长还未正式宣誓和上任,因此財政部直接向他匯报,且有一个理事会去处理所有財政事务,一些事务会马上进行,但一些则需等待財政部长正式上任后才会执行。

不过,马哈迪也强调,目前没有財政部长的替代人选。

至于媒体再三追问林冠英是否能宣誓出任財长时,敦马说:「我们必须等待报告,等到报告后才能確定他是否能当部长。」

敦马在上週六宣佈委任林冠英为新任財长,使我国时隔44后再由华人出任財长这个要职,此消息也令华社振奋。

林冠英因涉嫌向女商人彭丽君以低价购屋,于2017年被控。林冠英共面对2项指控,首控状指他于2014年7月18日在光大28楼行动室,身为一名公共机构官员即檳州首长,利用本身职务在州规划委员会上批准Magnificent Emblem公司申请西南区第436及437地段从农业地转换为发展地,使其本身及妻子周玉清从中受贿赂,触犯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23条文,並可在24条文下被定罪。

林冠英面对的低价购屋案原定今年3月26日续审,惟代表律师以林冠英需参与大选无法出庭为由,向檳高庭申请展延审讯,檳高庭过后批准辩方的申请,將案件展延至5月21日至25日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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