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上旬,大马各大报章报导有关35位罗兴亚难民乘船登陆我国的玻璃市新港海边,非法入境。据警方指出,该罗兴亚人没有牵涉犯罪活动,非法入境大马,是寻求庇护和求活。有关报道一出,社交媒体可以看到普遍上大马公民一面倒的对此感到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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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对每一位人道工作者而言,难民以这种方式非法进入大马確实不是什么新的新闻!如今,约有16万已註册的难民在大马生活,相信超过85%的难民是以非法的方式入境我国。

个人感到疑惑的是,为什么至今才会变成新闻呢?这似乎在我国外长赛夫丁指大马政府不阻止罗兴亚难民入境,並提供教育和工作技能学习的言论之后,开始发酵。

换个视角,在个人瞭解罗兴亚事宜的时候,总感觉与大马华裔早年南来的歷史相似处极高。现在大马人对罗兴亚难民种种贬义的言论,似乎与极端的马来同胞呼喊,「华人回唐山」、「马来人至上」等言论相似。

给予罗兴亚难民尊重

回顾大马华裔的歷史,主要是在明朝,清朝到民国时期开始移居马来半岛。特別是在鸦片战爭开始和签署《南京条约》后,大清政府开始承认国民前往海外谋生的权利。当时,大英帝国需要大量的人力发展马来亚半岛的经济,开始输入中国劳工。

当年,没有统一合法证件的管制,国界之间的界限也很模糊。在英殖民时代,有些华裔皆以「卖猪仔」的方式,到马来半岛成为矿工和种植工人等,也设有管理华人社会事务的华人领袖「甲必丹」。

这状况延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中国人基本上停止来马。至今,大马华裔是属于非土著身份和所谓的「二等公民」论一直都成为课题。

看回罗兴亚难民。据联合国的詮释,难民是「因有正当理由畏惧由于种族、宗教、国籍、属于某一社会团体或具有某种政治见解的原因受到迫害而留在其本国之外,並且由于此项畏惧而不能或不愿受该国保护的人」。

身为大马华裔的第三代,固然珍惜这里的一切,也认为依然有极大的改善空间。自古以来,人类的移动,离开出生地到他处生活,乃是人权与人性。对于罗兴亚难民,我们是否可以设身处地的思考,他们就犹如当年华裔南来的辛苦。我们不需要掏钱,罗兴亚只需人一般的体谅和眼神语言上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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