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前交通部长敦林良实的代表律师兰吉星证实,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曾在其起诉林良实诽谤的案件中,承认其私人银行户头确实有收到一笔7亿美元的捐款,以及一笔4200万令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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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纳吉起诉林良实诽谤案中,担任林良实代表律师的兰吉星,是SRC国际公司洗钱案第55名控方证人,今日在庭上核实呈堂的诽谤案诉状、宣誓书、反起诉和撤诉等法庭文件。

他今日在主控官拿督希旦峇兰副检察司的引导下供证指出,根据纳吉在2016年2月的答复宣誓书,纳吉承认接受一笔来自SRC国际公司的4200万令吉资金,但他不知道这笔钱是来自SRC国际公司的两个子公司,即Gandingan Mentari和Ihsan Perdana私人有限公司的银行户头所汇入。

他表示,纳吉也在宣誓书内承认,有一笔7亿美元汇入其银行户头。

他说,当时答辩方是以其言论属实、公平议论和合法特权作为抗辩理由,而且《华尔街日报》和《砂拉越报告》也曾在2015年报导,一笔4200万令吉资金通过上述两家公司汇入纳吉的个人银行户头。

他供称,就在第14届全国大选后,即2018年5月22日,纳吉申请撤回起诉林良实诽谤案,而起诉方需承担2万5000令吉的堂费;而答辩方随后也撤回对纳吉的反起诉,双方也不得再提出新的诉讼。

纳吉的首席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在辩方开始交叉盘问兰吉星之前告诉法庭,辩方将以兰吉星的证词与纳吉目前所面对的SRC案无关,向法庭提呈抗议。

希旦峇兰则表明,控方不同意辩方的说法,而控方也会提出正式的申请。

辩方律师哈文德吉星在盘问证人时,要求证人读出林良实被指具有诽谤元素的言论。

“他拿别人的钱,然后放进个人户头,哪里可以?”

兰吉星也表示,反贪会不曾就SRC案传召他录供,而希旦峇兰是在大约三四周前,通知他控方或传召他上庭供证。

纳吉是在2015年10月27日入禀法庭起诉林良实诽谤。他在诉状中指控林良实在2015年10月3日出席一项拉曼大学学院活动时,对他做出虚假和恶意的诽谤性言论,并刊登在新闻网站。

诉状说,有关被刊登出来的文章内容,让人以为他错误将公款汇入个人银行户头、为了个人利益滥用该款项,以及滥用该款项使他致富。同时,有关文章也让人以为他为了个人利益,而滥用一个大马发展有限公司(1MDB)的款项,使他不配当大马首相。

林良实也在2015年12月14日向纳吉提出反起诉,坚持首相收取26亿令吉捐款的说法,不适合当首相。

不过,随著纳吉透过代表律师哈法里占在2018年5月22日撤回诉讼,林良实也撤销有关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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