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莱斯市1日讯)新的公司法令今天开始实施。在修订的法令下,企业将须公布其股东代理人,并保留账目记录不少于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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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昨天发出的一份声明中,财政部说,有关的修订是为了建立更有利和透明的商业环境,有助于吸引投资。
在苏丹陛下恩准下,2014年公司法修订法令于2015年正月1日起生效,而2014年公司法修订(第二号)法令则已于去年11月24日开始生效。
保留账目记录不少于7年
为了提供透明度和加强管治,2014年公司法(修订)法令包含的新规定有:公布股东代理人、禁止发行认股权证、保留公司账目记录不少于7年等等。
财政部说,在2014年公司法修订(第二号)法令下,注册成立一家公司如今只需300元(汶币),年收入不超过100万元的公司可不必委任审计师。其他修订部份也包括:不必公司印章、一般声明替代法定声明等等。
据汶莱经济发展局(BEDB)网站资料,任何在汶莱注册的公司都受到法令的约束。法令下,4种公司可注册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担保有限公司、股份及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限公司。有关的公司可以是私人拥有或公共拥有。
私人拥有公司须以章程限制股权转让、限制股东人数不超过50人和不得邀请公众认购股权或债券。公共公司可以自由向公众发行可转让证权,而不受以上私有公司条件的限制。
在法令修订以前,所有公司须委任审计师以审计其账目和向股东报告。
所有公司须每年向公司注册处提呈常年报告和向财政部税收局呈交纳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