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4日讯|银行存款来历不明,友族女子被判坐牢3天罚款一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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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指被告诺莎菲卡(23岁)的银行户口内有1笔数额为718令吉的存款,志期2018年10月16日,惟无法解释来由。

控状指,被告上述行为抵触沙巴轻微罪行法第22(a)条文。

被告今在亚庇法院5号推事庭俯首认罪,要求轻判。

主控官雷纳大卫警长要求法庭给予应有的惩罚。

推事乐芙莉娜塔莎查理遂判被告入狱3天和罚款100令吉,刑期从被捕日算起。

本案被告是因为涉及一项「网购落跑」案而被捕。

她今天(14日)被带上亚庇法庭面控之前已经被扣留3天,意味着她仅需缴付100令吉罚款之后,就可重获自由身。

呈堂案情显示,案件苦主2018年10月15日在新布兰某处看见售卖二手首饰的张贴广告,后依照留下的通讯号码和卖主接触,并在隔天通过在线转帐,缴付了718令吉,作为购买1个售价1950令吉的手环和1个售价218令吉的床褥的订金,余款则汇入另一个公司银行帐号。

案件苦主在付了钱却久久没有收到货的情况下只好报警处理。

警方过后在今年2月11日下午4时50分,在斗亚兰达曼步吉布特拉玛斯某座公寓,逮捕被告扣留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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