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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新竹一名女大生从小学五年级起,惨遭母亲的陈姓男友毒手,被性侵长达11年。至去年女生再遭毒手,其后偷偷冰存对方使用过的安全套,之后提告。检方近日在安全套验出陈男DNA,认定性侵成立,起诉陈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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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名小婷的受害女生,在2009年仅11岁、就读小学五年级时,被陈男假借按摩名义摸她胸部及下体,强制猥亵。至中学时,小婷先后遭陈男强制口交及性侵。

去年1月,小婷再遭陈男性侵,已是大学一年级生的小婷,事后冰存陈男用过的安全套;7月小婷与陈男发生口角,遂下定决心报警提告。

陈男到案后,曾否认性侵、猥亵小婷。经调查后,检方依3次强制猥亵幼女罪嫌,以及1次性侵幼女罪嫌、3次强制性交罪嫌等一共7次犯行,将现年55岁的陈男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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