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诗巫3日讯)等了很久房屋地契还没有到手,诗巫区国会议员林财耀吁请屋主向土地局查询,发展商在申请地契方面已做到那一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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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称,土地局发出地契的条件是基建必须要完成,在获得市议会发出批准信后,发展商以此向土地局申请发出地契。

他表示,屋主许久未获地契,可以是发展商申请的程序没有做好。现在,要获得入伙纸,除了房屋必须要完成外,基建也需要做好,路沟移交给市议会后,才发出入伙纸。

他说,发展商拿了市议会的文件,向土地局申请,在还了费用后,才会发出地契。

林财耀表示,在他向土地局了解后得悉,屋主迟未获地契,可以是发展商没有做好申请程序,土地局也坦承时而因为疏漏而处理得较慢。

因此,他表示,若屋主发现他们的房屋许久未获地契,他们可直接向土地局查询,若问题出于土地局,可作投诉,否则就必须回归到发展商。

他于今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许多的屋子建好,屋主等了很久未获地契。在90年代,在房屋建好后,即使是基建还没有建好,市议会可以发出入伙纸,如在沙连18巷的组屋,路与水沟没有做好,已获得市议会的入伙纸。

他披露,一些地区,如德古47巷,房屋建好后,路却没有做,美景商业店廿年还没有获得地契。

他称,州策划单位在批准土地发展时,存有漏洞,没有限制发展商需要在期限内完成发展计划,致使一些发展商在完成了有建筑结构建设后,没有兴建基建,使居民未能享有好的基设。

他认为,为了保障购买者,这法令必须要修改,规定发展商在一定的期限内完成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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