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13日讯)自1月1日至今﹐砂兽医局已为境内的7518只狗注射了狂犬病疫苗﹐而在2017年至今年6月12日期间﹐境内已注射了狂犬病疫苗的狗只﹐就有多达15万8322只。
砂灾难管理委员会主席拿督阿玛道格拉斯今日是以文告方式﹐如是指出。他说明﹐让所有狗只年年接受狂犬病疫苗的注射﹐乃是一件重要的事。
他透露﹐自1月1日至今﹐砂兽医局已为境内的7518只狗注射了狂犬病疫苗。
“当中有41%的狗只﹐就注射了疫苗加强剂。”他续称﹐在2017年至今年6月12日期间﹐境内已注射了狂犬病疫苗的狗只﹐就有多达15万8322只。
他还透露﹐就算在复原行动管制令期间﹐狂犬病疫苗注射活动也将持续进行。
他因此呼吁说﹐狗主们可在办公时间内将爱犬带到临近的省级兽医局办事处﹐以让狗只接受免费的狂犬病疫苗注射。
“唯﹐狗主们必需记得遵守标准作业程序﹐即保持社交距离﹑使用免洗洗手液及配戴口罩等。”
他同时提及﹐在砂拉越的一些特定地区﹐砂兽医局还将在甘榜展开流动注射服务。
与此同时﹐他称﹐狂犬病疫区内的所有狗只﹐都需要强制接受狂犬病疫苗的注射。
他说明﹐自2017年7月份至今﹐砂拉越境内的狂犬病疫区就有多达64个﹐而当中就有7个位于古晋省﹑5个位于斯里阿曼省﹑2个位于诗巫省﹑6个位于美里省及5个位于泗里街省。
“另外﹐砂拉越的狂犬病疫区﹐还有1个位于加帛省﹑4个位于民都鲁省﹑4个位于三马拉汉省﹑3个位于木中省﹐22个位于西连省﹐以及5个位于沐胶省。”
他透露﹐根据抗狂犬病疫苗接种法﹐砂拉越的所有狗只都必需接受狂犬病疫苗的注射。
“在无合理理由下违反相关法令的狗主﹐将被视为是违法﹐并可在1999年兽医公共卫生法令第40条文下被施予罚款不超过2500令吉的刑罚。”
他也披露﹐根据相关条例﹐该些无法出示有效疫苗证明的狗只﹐还将可被扣留或移除。
他还表示﹐放任狗只外出流荡的狗主﹐将可在1999年兽医公共卫生法令第37条文下被施予罚款不超过2500令吉的处罚。
“狗主必需将狗只圈禁在封闭的区域﹐或是将狗只妥善绑好。”另一方面﹐他说﹐截至今日﹐诗巫地区就有10个曾出现狂犬病检测呈阳性反应的地区。
“有关地区﹐就包括了东姑阿都拉曼路﹑柏迈东路﹑德古幸福村(Kampung Bahagia Jaya Teku)﹑诗巫再也﹑乌也路半哩处﹑华侨路﹑乌鲁双溪美拉﹑Sanhill Barat花园﹑旧乌也路及圣淘沙路。”
但他补充说﹐该10个地区﹐均位于早前已被宪报的2个狂犬病疫区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