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10日讯)身份证第3次不见,妇女疑报假案以避开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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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名妇女27岁,住在南山路,她这次是第3次把自己的身份证弄丢了,如果重新申请身份证必面对罚款,所以她报假案逃避罚款。
诗巫警区主任史丹利助理总监证实此案。
该妇女报案时称,于本月8日下午5时30分,她遭2名陌生男子抢走钱包,钱包里有她及丈夫的身份证,银行提款卡及现金超过500令吉。
她于昨天去中央警局录取口供时,面对查案官的询问,她的口供出现疑点,结果被揭穿她的谎言,她为了逃避申请新身份证时被罚款,而向警方报假案。
该妇女将为她的报假案罪行而被提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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