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古晋27日讯)日前因强奸精神有缺陷的表妹成孕而被判监禁12年和鞭刑5下的友族男子﹐今日将有关判决上诉到古晋高庭,惟高庭法官驳回其上诉申请。

Advertisements

上诉人表示,他与受害者为情侣关系并居住在一起。在孩子出世后,他也照顾受害者与孩子。惟,经警方调查发现,受害人的父母拒绝证实上诉人的说法,也没同意把受害人许配给他。

上诉人也在其上诉申请中表示,他的教育程度只有1年级的水平,因此在地庭认罪时并不清楚有关控状所带来的后果。惟,控方表示这不可作为上诉人逃脱法律制裁的借口。

高庭法官在清楚查悉上诉人的申请后,认为地庭法官在其判决中没有差错而驳回上诉申请。

此案上诉人为沙苏卡,他被控在2018年6月份至2019年2月份期间,在西连的某油棕园强奸有精神缺陷(智障)的表妹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76(2)(k)条文。

上诉人日前在庭上表示,他与此案的受害者是伊班习俗的夫妻关系,但受害者的精神有缺陷,因此被告与他发生性行为的举动抵触了刑事法典第376(2)(k)条文。

刑事法典第376(2)(k)条文阐明,若犯罪者在犯罪时知道受害人士拥有精神缺陷、情绪障碍或身体缺陷,将可在此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于10年和不超过30年和鞭刑。

上诉人在2019年12月5日在三马拉汉地庭承认有关罪行,并被判监禁12年和鞭刑5下。

+1
0
+1
0
+1
0
+1
0
+1
0
+1
0
前一篇新闻敦马:创斗士党为消除金钱政治
下一篇新闻准证无法更新问题恶化 渔船公会吁政府正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