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厘米”见证的良知与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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琢玉者

1992年柏林墙倒塌两年后,守墙卫兵亨里奇受到了法庭的审判。原因是在柏林墙倒塌前,他射击了一名意欲翻墙而过的年轻人克里斯‧格夫洛伊。

亨里奇的律师辩护称:“这名卫兵仅仅为了执行命令,别无选择,罪不在己。”然而法官西奥多‧赛德尔并不这么认为:“作为警察,不执行命令是有罪的,但打不准却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那时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权利,这是你应该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知。当法律和良知冲突之时,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而法律却不是。尊重生命,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原则。”最终,因格‧亨里奇因蓄意射杀格夫洛伊被判三年半徒刑,且不予假释。”

这是近两年微信里影响力很大、点赞很高的一篇文章。

没有材料证明东德卫兵亨里奇在向逃难者开枪是否陷入选择的困惑:东德的法律否允许开枪吗?上司开枪的命令必须执行吗?向无辜求生的逃难者开枪是犯罪吗?也许法律与良知,战胜了上司的命令,他也许是也许是以怯懦的心扣动了板机,也许是以勇敢的心发出了子弹,也许是以邀功的心毁灭了另一个同胞的生命。对此,我没有采访机会,也无从知道。

这个情节让我想起了中国戏曲经典曲目《秦香莲》里韩琦的困惑。秦香莲母女三人,逃到城西三观庙。忘恩负义的陈世美派卫士韩琦去暗杀秦香莲母子。秦香莲拼死保护儿女,拦住剑头向韩琦说出前因后果,韩琦同情秦香莲母女三人的遭遇,陷入了选择的困惑。杀秦香莲母子违背宋律,不杀秦香莲母子,违背主子的命令。最后,在良知的感召下,他只有挥刀自杀,并写下血书交给秦香莲到包拯台前告状。

在和平时期,普通人一般遇不到亨里奇和韩琦遭遇的选择困惑,但是类似的情景还是大同小异。比如,当老板让小伙计往牛奶里掺三聚氰氨,小伙计是否面临过法律、老板指令、良知的困惑?如果每个小伙计的法律意识与知识,战胜老板的指令,他揭发哪怕是辞职来对抗命令,有多少孩子可免遭厄运?此类情景,在食品安全、产品推销、行政执法、法庭内外,比比皆是。

在某种特定的情形下,当法规、命令与良知发生冲突的时候,就应该选择并坚守良知,因为这是人类最高的行为准则。如果这良知与法律是一致的,你还何须忧惧上司的命令,或者为执行这个错误的命令,而最终毁掉了自己与上司的前程?对良知与法律的诚信,才是对上司的诚信。因为良知是文明的基因,诚信是无须言语表达的共识。

从纵恶与谎言转向良知与诚信的路究竟有多远?答案是:只要心念一反转,物理距离“一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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