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厨房埋尸案,警方今日二度把男女嫌犯押上推事庭申请延长扣留,基于女嫌犯长期受丈夫虐待而对丈夫產生恐惧,她要求送往精神病院,接受心理精神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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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嫌犯于今早各別被押上士拉央推事庭,获准延长扣留至6月13日协助警方调查工作。

男嫌犯于今早10时35分与其它案件的嫌犯,先乘一辆警车抵达推事庭。隨后女方的两名代表律师到达现场。10分钟后,女嫌犯也在3名警察的押送下,乘坐另一辆警车抵达,唯独不见男方代表律师。

女方代表律师于上午11时15分,步出推事庭后,接受大批媒体访问。

女方代表律师冯吉祥表示, 经女嫌犯要求, 他已向推事庭提出把女嫌犯送往精神病院进行心理精神评估,以检查女嫌犯是否患上受虐妻子综合症(battered wifesyndrome)。

他透露,受虐妻子综合症一种症状,指妻子长期被人虐打,导致心理產生极大变化,受害者会感到不安,然后盲目听从指示,对生活有所恐惧。

案发日曾遭虐打

他强调,在此案中,女嫌犯与她的孩子都是受害者。他说,根据女嫌犯的口供,案发当日,男嫌犯曾虐打她,她也担心目前身在东马的孩子们。

「她很伤心失去了一名孩子,但同时她也感到解脱,因为终于有人听见她的诉求。」

据了解,男嫌犯声称,大约1年前他因涉及一场殴打案,脚部受伤,目前旧患復发,他也要求被送往医院治疗。

冯吉祥表示,警方已完成收集证据和口供程序,目前只等副检察司进行起诉,预料下週会有定夺。

他指出,根据我国的儿童保护法令和儿童证人法令,嫌犯夫妇的7至16岁孩子,在录口供的时候,都有一位亲友或监护人陪伴在身旁。他们的口供都可以作为呈堂証物,但口供录用的决定权还是落在副检察司里。

冯吉祥说, 无论孩子的岁数多少,他们都可以出庭指证犯人。「我曾处理一宗强奸案,一名涉案3岁小孩,在案件进行审讯时,她的口供也被录用在內。我希望大眾不要对当事人多加揣测。」

嫌犯夫妇今日各別看见大批媒体驻守在外,纷纷躲在警察身后,避免曝光。女嫌犯当时身穿紫色衣裤,而男嫌犯则身穿橙衣紫裤于11时35分被押回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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