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ghlight]作者 : 吴庸[/highl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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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个政党说:刑法是他的命根。

这是很新鲜的说法,因为很久没听过这样的话了。以前,我们的圣者说:民为贵,君为轻。意思是说,人民才是这个国家的根本,一个国家的福利与前途都要以人民的福利与前途为依归。君主与官员可来可去,实际上也经常被替代。可是,人民不能被替代,他们根在国家,他们世代繁衍,他们的命运与国与家同在。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民被取代了,这个国家就算完了,即使还有国,也是另一个国,一个别人的国了。所以,如何照顾人民,如何使人民安居乐业,幸福安康,是所有统治者最应关注的事。只有人民安康了,幸福了,这个政权才能稳定,这个国家才能长久。

其实,刑法是命根的说法,也不算新鲜。古人虽然没有同样的说法,却有相似的做法。战国的法家就是提倡以法治国的。他们注重的是严刑峻法,认为只有严刑峻法,才能使人民听命于国君,才能服从国君的政策,才能统一国家,兴盛国家。这是专制时代的治国之道。商鞅就是一个典型的法家代表人物。他辅助秦孝公,强盛秦国,终成一代霸业。商鞅的法就是严刑峻法,他不仅待人以严,他律己也严。但最后他却自食其果,以身试自己立的法,被车裂而亡。可见,严刑者是要有报应的,如何施之于人,最后也要如何施之于己。为政者不能不慎。虽然有人说,自身立得正,不怕被检验。可是做人岂能毫发无错,即使小错,在政敌的眼里都可能放大成大错,即使不错也能被政敌告以莫须有的罪名,一旦成了阶下之囚,要煎要刮,丝毫没有选择的余地了。当然,现在的社会不能用车裂了,但是要被砸个稀烂,或是被砍这砍那的,还是很有可能。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即施于人,终将及己。为政者和立法者,应该三思。

过去的社会,是强权的社会,是不稳定的社会。统治者有时不得不利用严刑峻法,以收安邦之效。如今的社会,是民主的社会,是前进的社会。我们讲的是理,我们讲的是中庸之道。法虽然必要,却不能离开理字,更不能偏离中庸之理。然而,如今的社会,却面临了重走极端的危机,许多极端的思想,像暗流般汹涌,许多极端的分子,蠢蠢欲动。这些人,披着文明之袍,抱着不文明之念,行不文明之事,却假借一些光明正大的道理,甚至假借先人的圣言,误导老百姓,悲乎!

还是那句话,人民才是国家的命根。

为政者为的是人民的福祉,而不是固执于某一种意识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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