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里6日讯)男子被控三项企图贿赂官员罪名成立,今日被判处罚款2万7000令吉或坐牢7个月。

Advertisements

案情指出,沈姓男被告(43岁)被控于2017年4月4日下午2时20在本市一家旅馆企图以2000令吉贿赂电力局官员,诱惑对方减低1男女的电费。

控状二和三,指被告在2017年8月9日下午1时在闹市一间咖啡厅及2019年3月7日下午2时30分在柏迈苏里美食广场,企图向电力局官员支付分别为5000令吉和2万令吉的现金,以便不会针对他进行非法供电而采取行动。

被告因此触犯2009年大马反贪会法令第16(a)(b)条文,并与刑事法典第24(1)条文同读。

一旦在上述条文罪成可被判监高达20年、罚款1万令吉,或不少于贿款5倍的罚金,视何者为高。

被告向承审推事表示认罪并求情轻判,他因为在新冠疫情影响下导致失业。被告已婚,育有4名孩子需要抚养。他承诺不会再重复犯错。

但是,马来西亚反贪委员会(MACC)副检察长奴尼斯拉要求以震慑力判刑,以便向公众提供一个教训,即不要提供贿赂以逃避处罚。

被告的第一控状被判处罚款2000令吉或监禁1个月;第二控状判处罚款5000令吉或监禁2个月;第三控状被判处罚款2万令吉或监禁4个月。

+1
0
+1
0
+1
0
+1
0
+1
0
+1
0
前一篇新闻与昆凌密会富商 周杰伦爆进军房地产
下一篇新闻Mastika Lagenda筹集债券 哈仄不归咎高盛和沙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