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18日讯)“由于砂拉越政府陆续虚报,并通过官方网站误导砂拉越人民,说砂拉越已于1963年9月16日获得完全独立,我们必须通过选票将其逐出政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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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雅兰全民党主席温利山今日在文告这么表示。

他说,砂拉越从未获得独立,因为它是于1963年被“并入马来亚”,后改为马来西亚。1963年9月16日,宁甘在古晋“宣布独立”是一个错误的声明,因为砂拉越被移交给马来亚时还是英国的殖民地。英国国会从未按法通过《砂拉越独立法》让砂拉越去殖民化而成为独立的国家。

“1963年8月29日马来亚元首签署了马来西亚宣言,马来西亚宣告成立。砂拉越州立法议会也于1963年9月4日以38票对5票通过并接受。这引起诸多混淆。”

他说,在此之前,英国于1963年7月31日通过了《马来西亚法》,将砂拉越和北婆罗洲(沙巴)移交给马来亚。在同一天,马来亚与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签署了《马尼拉协定》,同意马来西亚成立必须符合两个先决条件:(a)必须首先评估人民对马来西亚的愿望,(b)菲律宾的索求必须得到解决。

“英国和马来亚政府同意接受联合国评估,等于承认MA63不符合联合国第1541号决议,虽然英国声称已按照该决议为砂拉越和沙巴去殖民化。出于这个原因,英国的《马来西亚法》也自然是无效的,因为相关的马尼拉协定,取代了《 MA63》和《马来西亚法》。”

他表示,因此,元首签署的《马来西亚宣言》违反了《马尼拉协定》,完全无视当时仍在进行的联合国评估,并将婆罗洲人民的声音置若罔闻。当时的砂拉越立法议会或宁甘内阁没有权力支持或认可马来西亚的成立,因为直到1963年9月16日为止,砂拉越还在英国的控制之下。

他指出,宁甘内阁自然感到高兴,但大多数的砂拉越人民对宁甘宣布假的“马来西亚独立”异常不满。如果砂拉越真的获得了独立,那为什么我们无权管理自己,却打从1963年起一直被马来亚统治?根据国际法,在法律上,任何国家都不可能通过融入另一个独立国家而“独立”。

他认为,到目前为止,马来西亚成立的问题尚未解决,因为砂拉越和沙巴政府仍在与联邦政府就MA63进行“谈判”,菲律宾对沙巴悬而未决的索求仍然是英国把沙巴转移至马来亚的告诫,马来西亚的合法性深受置疑,理由很多。

“首席部长阿邦佐哈里最近表示,联邦宪法未能承认MA63,这意味着它没有法律效力。如果是这样,砂拉越和沙巴为什么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还留在马来西亚?”

他指出,在他国眼里,马来西亚就是一个表面上真实的联邦,非法控制着砂拉越和沙巴。砂盟政府的阿都卡林评论说,只要不解决MA63问题,砂拉越独立的问题将在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心里扎根发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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