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莱斯市日讯)一涉嫌卖淫的40岁永久居民男子被地方法庭判处两个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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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刑期由2021年4月27日被捕之日算起。

没有代表律师的被告向地方法庭求情要求轻判,理由是他因疫情失业后急需金钱,地方法官认为被告以前曾犯过同样的罪行而坚持原判。

被告在今年4月27日下午3时11分,被执法人员发现与另一名男子在同一房里。

突检期间,执法人员也没收了汶币100元的现金,那是被告提供性服务的费用。

被告承认曾经犯有同样的罪行,直到他因迫切需要钱而被捕为止。

副检察长努鲁昨天在地方法庭提控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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