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晉15日訊)社會保險机构為會員提供的保護网﹐包括針對當前正肆虐的新冠肺炎疫情提供保障﹐而根据社會保險機構的相關條例﹐該些涉及職場感染群的社險會員﹐將得以在確診感染新冠肺炎後受到當局的保障﹐並能夠提出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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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人聯党中央署理秘書長薛華東今日是以文告方式﹐如是表示。
他透露﹐其已向社會保險機構确認﹐該局已將新冠肺炎列為職業疾病。
“但是﹐唯有涉及職場感染群的社險會員﹐才會在確診感染新冠肺炎後受到當局的保障。”
他提醒﹐鑒于當局已列明必須是與職場感染有關的病例才享有保障﹐所以在當前的非常時期﹐各界的積极防疫乃是重中之重。
他重申﹐根据社會保險機構的相關條例﹐只有因為工作性質而直接暴露于新冠肺炎疫情風險當中﹐並感染新冠肺炎病毒的會員﹐才可以向該機構索賠。
他披露﹐根據其向社會保險机构做出的求證﹐有關的保障是在1969年《雇員社險法令》和2017年《自雇社險法令》下提供﹐所以不幸确診的相關新冠肺炎病患﹐可以在留醫期間申請社險賠償。
他續稱﹐因為其他來源感染而殘廢﹑喪失工作能力或死亡的患者﹐也可通過相關的社會保險法令﹐申請終身殘疾退休金或死者至親家屬撫恤金賠償(需符合社險條例)。
與此同時﹐他披露﹐根據砂社會保險機構日前透露的訊息﹐自新冠肺炎疫情在砂拉越肆虐迄今﹐該局截至今年3月份為止﹐就已經在全砂接獲了80宗與職場感染有關的會員索賠案例。
“有關申請案例涉及的賠償總數﹐共達6萬4921令吉。”
他提及﹐相關申請包括了會員罹患新冠肺炎並不幸死亡的案例﹐唯大多數的索賠﹐是與會員不幸因職場關係染上新冠肺炎﹐並且暫時不能工作的索賠案例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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