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4日讯)欲移除领养孩子出生证上冠“Bin Abdullah”,一对领养孩子的父母早前将此案入禀诗巫高庭,对此高庭司法专员陈赐荣宣判,在考量孩子最大的权益及符合穆斯林领养父母的意愿,谕令移除该名领养孩子出生证上的“Bin Abdullah”,并可按照其父母的意愿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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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此案的司法专员陈赐荣指示,诗巫县公署、国民登记局修改特别登记册、领养证明和出生证中,儿童的姓名中移除“Bin Abdullah”,须按照他领养父母的意愿。

在此案中,该对夫妻是于2018年办理正规的手续领养了是名男童,男童今年已3岁。在其出生证中名字中也冠有“Bin Abdullah”

领养父母事后收到当局领养证,发现男童的出生字上的名字依然保留了“Bin Abdullah”,而这并不是他们的意愿。

陈赐荣在判词中指,法庭考量了各因素,包括民事法庭是否可介入穆斯林家庭的诉讼、对司法检查程序构成的影响、孩子的最大权益等。

他也说,儿童最大的权益应优先被考量,不应该带着“非法”或“领养”儿童长大、上学等,这完全不符合儿童的最佳利益。

因此,他谕令孩子应该按照父母的意愿命名,并允许申请人的条件,即在领养孩子的官方记录中移除Bin Abdullah。

此案答辩方,即诗巫县公署也对法庭的此项判决上诉于上诉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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