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国家健康安全办公室 (NHSO)本周三(2日)针对一名来自巴吞他尼府50岁男子40万泰铢赔偿金(约5.3万令吉),原因为该男子在接种疫苗第一剂5天后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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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泰国媒体《Nation Thailand》报道,他在接受疫苗后呼吸困难,五天后死亡,NHSO 同意向该男子的家人支付 400,000 泰铢的赔偿,以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因为死者是该家庭的唯一支柱。

NHSO也表示一旦支付赔偿金,即使后来调查显示死亡/受伤与疫苗没有直接关系,也不会收回赔偿金。

根据泰国国家健康安全办公室秘书长签署的公告,凡因接种新冠疫苗造成死亡或健康损伤者提供赔偿,最高赔付额为40万泰铢,生效日期可回溯自2021年4月5日。

可获得政府赔偿的对象为参与政府新冠疫苗接种计划的人员,免费接种政府提供的疫苗后死亡或发生不可抗的健康损害。选择接种私人医疗机构的付费疫苗,则不在赔偿范围内。赔偿标准如下:

1.、因接种疫苗导致死亡、永久残疾或导致需要终身接受医疗护理的疾病,对个人日常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最高获赔40万泰铢。

  1. 因接种疫苗导致失去器官或造成残疾,最高获赔24万泰铢(约3.1万令吉)。
  2. 因接种疫苗导致健康受损或引发其他持续性的健康问题,并有相应的医学证明,最高获赔10万泰铢(约1.36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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