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11日讯)一名22岁青年,在社交媒体认识一名13岁少女3天后竟诱奸她,结果被判监禁8年和鞭刑2下。

Advertisements

此案被告为卡尔斯,被控在2021年5月26日,约午夜12时30分至早上9时,在甘榜辛波一带的某住家,强奸13岁的受害者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

据悉,受害人的母亲目睹被告骑着摩托车载着13岁8个月大的女儿外出,并在隔日上午9时才回家,经过一番追问,受害者承认与被告发生性行为。

+1
0
+1
0
+1
0
+1
0
+1
0
+1
0
前一篇新闻购物不足RM40不能付款? Boost:无最低消费制
下一篇新闻警出动无人机 高空监督强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