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5日讯)一名未满21岁的男子因“连战”13岁的小女友7天﹐而面对7项性侵控状﹐今被判监禁9年和鞭刑1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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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于7月1日承认被控的7项控状,惟被告未满21岁,法庭需在听取被告的社会报告后再作出相关判决。
法庭今日在听取被告的社会报告后,基于被告在这个月将达21岁,因此不能判他入亨利葛尼感化院。
法官今日针对被告的每项控状判他监禁9年和鞭刑1下,同时也谕令被告的监禁期同时执行。因此被告仅需监禁9年和鞭刑1下。
此案被告被控在2021年6月16日至22日,约傍晚6时至9时,在石角一带的某住家,连续7天强奸13岁的少女。
他此举皆抵触刑事法典376(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达20年和鞭笞。
据悉,受害者在6月15日当天假意去学校拿书,岂知却离家出走到男友家“作客”。女子出走8天后,在23日下午3时,在三马连一带某超市被寻获,并被带返警局进行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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