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5日讯)伊斯兰党认为,不需要在国会进行对首相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的信任动议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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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党副主席依德里时阿末表示,此事需要看回联邦宪法条文,该条文阐明国家元首任命首相的权力。

他说,法律专家的看法也是如此。

“委任首相是国家元首的绝对权力时,因此不应该进行信任投票。我的立场应该是这样。”

他在马登牛汝莪民众会堂移交援助后,向媒体如是指出。

国会下议院第14届第4季第1次会议将在9月13日至10月12日召开,为期17天,这次的会议议程宗没有看到对首相的信任动议。

总检察长丹斯里依德鲁斯哈伦周六发文告指出,由于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已经根据联邦宪法委任依斯迈沙比里为首相,因此不需要进行国会下议院投信任动议。

他认为,首相的信任动议将会削弱国家元首的权力。

希盟则是坚持必须在国会提呈对首相的信任动议,以证明获得多数议员的支持;同时也抨击总检察长的言论叛君,要求依德鲁斯哈伦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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