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5日讯|华男被控贩运10公斤毒品表面罪成,被令为罪名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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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岁的被告被控在2018年4月8日上午11时46分,在亚庇国际机场抵境大厅,贩运10,350.7克冰毒。

控状指他上述行为触犯1952年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罪成面对死刑或终生监禁和鞭刑。

高庭法官诺查雅表示,控方在案件初步审讯过程中,成功证明被告表面罪名成立,因此命被告抗辩,日期择定为10月27日和28日。

本案是在2019年11月开始初审,控方过程中共传召了11名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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