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22日讯)诈死骗取社险索偿多年,却因补办大马卡而被揭发,一家5口分别被控诈骗和报假案的罪名,今日5人对各自的罪控改变初衷,表示认罪后各被判坐牢、罚款及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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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5名被告来自一个家庭,分别是恩祖吉邦(父亲,67岁);苏瑞亚安春(母亲,50岁);沐纳恩基(儿子,31岁)、瑞查恩祖(儿子,27岁)及埃尔维色拉荷达(媳妇,沐纳恩基的妻子,27岁)。

案件一,2名被告分别是27岁的埃尔维色拉荷达(女)及31岁的沐纳恩基(男),两人是夫妻关系,被控关于2020年11月19日在诗巫社险局处,向社险索取沐纳恩基死亡的索赔,索赔额为2万9662令吉58仙。但实际上该死亡事件是不存在的。

被告此举被控抵触刑事法典420条文,诈骗罪控。在该条文下,抵触者可被判坐牢1年至9年,另可施以鞭笞和罚款。

两人对此罪控认罪后,各被判坐牢12个月,而男被告沐纳恩基则须施以鞭笞1下。

案件二,3名被告分别是27岁的瑞查恩祖(儿子)、66岁的恩祖吉邦(父亲)和50岁的苏瑞亚安春(母亲)。

控状指,2018年9月18日在诗巫社险局,第三被告唆使另2名被告向社险索讨沐纳恩基的死亡赔偿,但该死亡事件是不存在的。

3名被告此举被控抵触刑事法典420条文(诈骗),并于相同法典109(唆使)条文同读。

三人认罪后,各被判坐牢12个月,27岁的瑞查恩祖须施以鞭笞一下。

案件三,3名被告(案件二的三人)被控于2018年4月5日,向社险申报及索取瑞查恩祖(第二被告)于的死亡赔偿,2万7028令吉95仙。但实际上该死亡事件是不存在的。

3人被控控抵触刑事法典420条文(诈骗),并于相同法典109(唆使)条文同读。

三人认罪后,各被判坐牢12个月,而27岁的瑞查恩祖则须施以鞭笞一下。

案件四,被告27岁的埃尔维色拉荷达,被控于2016年1月11日在中央警署,向执勤警员虚报其丈夫已死亡。

被告此举被控抵触182条文,报假案罪控。在该条文下,抵触者可被判处坐牢最高可达6个月,或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认罪后,被判罚款1000令吉,但被告没有缴付罚金,因此须坐牢2个月。

基于被告的刑期皆由今日计起,因此他们每人仅需坐牢12个月;而媳妇埃尔维色拉荷达因未能缴付1000令吉的罚金,则须另坐牢2个月,也就是须坐牢14个月;31岁男被告沐纳恩基及27岁的瑞查恩祖除了坐牢也各被判有1至2下的鞭笞。

案情指,一家5口诈骗社险一案,两名伊班兄弟分别于2018年和2015年“逝世”,家人向社险申领逾5万令吉的保险金和每月生活补助金。弟弟“死”后5年申办新大马卡,才揭发两兄弟诈死的骗局。

诗巫警方是于去年12月4日接获诗巫国民登记局女官员的投报,指11月18日接到一名男子(被告瑞查恩祖)申办新大马卡,通过该局指纹系统,官员发现该男子已于2015年7月1日在工作时“死亡”,且死亡证已于同年7月6日发出,是由其父亲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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