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运303公斤沙布Tai某不认罪,11月29日过堂。

(斗湖13日讯)涉嫌贩运303公斤沙布的华裔男子,今天被带上斗湖推事庭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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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49岁的男子Tai某在高庭副主簿阿米尔沙宾阿米尔哈山面
前听取控状表示不承认有罪。

Tai氏被控于2021年9月6日晚上7时30分,在斗湖石伞村(巴都巴绒)贩运重量达303,155.91克的沙布。

与此同时,被告被控触犯了1952年危险毒品法第39B(1)条文,可以在第39B(2)条文下被判刑。

若罪成被告可判死刑或终身监禁以及鞭笞最少15次。

阿米尔沙择定11月29日化验报告出炉后重新过堂。

控方是助理警监达央诺阿兹丽娜华蒂阿旺卡吉,被告暂时没有聘请律师。

之前报导,他当天被捕时车内载有12大袋沙布,市场价值1100万令吉。警方行动中也扣留汽车及现金价值共12万2284令吉57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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