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庇15日讯)斗湖巴卡哈园坵发展计划纠纷诉讼案,刘静芝与山苏利上诉得直,上诉庭宣判须进行仲裁庭裁决后,加以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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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防庭乃宣判刘静芝与山苏利具在上防理据,即 2014年9月30日斗湖高庭的判决撤诮,须进行仲裁后重审。
上防庭指出,本案有关婆罗洲沙姆达垃(BSSB)与巴卡哈计划小园主的联合发展合约的真实性应该加以确定后才审理,唯却未経仲裁后审理并作出判决,是错误而无效的。
BSSB曾経申请审訉之前进入仲裁庭以便鉴定联合发展合约的条文,而当时的上诉庭法官于2008年曾判决高庭的审讯应搁置,等候仲裁结果。
在2014年,斗湖高庭宣判刘静芝与山苏利诱使巴卡哈计划的小园主违反合约,须赔偿由主簿官加以估算的数额,而不是BSSB所索偿的RM557,641,716.29。另一方面,这项上诉案原由陶格垃斯法官进行终极审訉旳案件管理,但BSSB代表律师詋,有关联合发展合约是否有效性,己被令进行仲裁后才审訉,因此陶格拉斯法官批准展延,以等候仲裁结果。
上诉庭三司乃由莫哈末查比汀,威拉哈芝阿末纳菲以及李恒昌法官组成,马力依米达斯,艾力迪西纳,佐丹江三位律师代表刘静防与山苏利,BSSB由杰央马利慕都与占米张(译音)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