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里18日讯)男子被控拥有赃物罪名成立,被判处罚款400令吉或监禁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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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出,来自本市的一名蔡姓男子(47岁),被控于今年7月10日下午4时40分,在史纳汀区,被发现拥有赃物为一个20尺的橱柜,因此抵触轻微犯罪法令第37(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或罚款。

由警长将案件呈上予推事沙菲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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