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爆发的新闻争议,竟然和酒有关。一个名为“Timah”的国产威士忌酒被别有居心分子煽风点火称是羞辱伊斯兰教。更讽刺的是,这起风波的起源竟然是一部分消费人组织所带头发起,接连成为宗教政党和组织的抗议课题,实在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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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另一个极右的“消费人”组织──大马伊斯兰协商组织(MAPIM)针对威士忌酒的品牌和标签上的人物肖像,将“Timah”说成是先知默罕默德女儿“法蒂玛”(Fatimah)的简称,而且指出肖像的人蓄著大胡子并头戴宗教圆帽,即直指该威士忌是“辱教”无误。而历来以敢于为消费人权益斗争的槟城消费人协会(CAP)竟然也异口同声背书,该组织可能接到类似“消费人”的投诉,所以才提出投诉。不过CAP竟然不问事实和查明真相就作出判断,实在让人大跌眼镜。

当然,这些消费人组织乃至宗教人士的煽动行为,理智的马来西亚各族群似乎不甚买账,甚至觉得这种恶意行为根本形同智障。尤其“Timah”在马来文即锡矿的意思,并无其他词义;何况也没有任何人会如此不敬和不智,对先知家族报以略称,除非那是邻家女孩法蒂玛。

而“Timah”威士忌的生产公司永百盛酒业(Winepak)在宣传也多次指出,标签的人物肖像,是英国维多利亚时期的传奇探险家斯皮提(Tristram Speedy)上尉。斯皮提出生于英属印度,参与过纽西兰战争和东非远征军,屡次立下汗马之功。1870年代斯皮提曾短暂停留在英属马来亚参加事务,被拉律土酋依布拉欣聘为助理,负责矿区的秩序和治安。

拉律战争平定后,斯皮提被英方委为副参政官,同时亦是“太平”此地名诞生的发起和见证者,是我国历史的重要人物。斯皮提的事迹,也被后世英国探险作家如吉卜林和史蒂文森写入小说里而闻名。

永百盛酒业将斯皮提和矿区的历史做了巧妙的结合,以此为我国土产威士忌的品牌和宣传,可说是十分到位和值得钦佩的。此外,不知者无罪,“Timah”威士忌不仅享名国际,在美、英甚至亚洲等地都拿下不少奖项和品赏口碑,为国争光、为国产货发扬光大已是不争的事实,竟然被无故牵连到羞辱宗教和国家等事,实在为它感到不值。

阿拉伯不等同于伊斯兰

说到消费人组织那些荒谬和牵强的歪理,我们可以多谈些有趣的事。首先,法蒂玛虽以先知女儿称著,但法蒂玛也是穆斯林乃至阿拉伯世界普遍的名字,伊斯兰经典以阿拉伯文传诵,但不代表阿拉伯文或文化等即宗教概念,好比阿拉伯世界也有基督徒等,也同样使用阿拉伯文。

另外,法蒂玛一词对天主教徒也并不陌生,葡萄牙有个名为Fatima(中文译为花地玛)的地方,是伊斯兰王朝占据伊比利半岛时以先知女儿为由的地名,1917年当地发生圣母显现事迹后,成为了天主教徒的著名圣地。

再者,斯皮提头上那顶不是宗教圆帽,而是埃索俄比亚的传统布织帽子,也是他的典型头饰,别忘记斯皮提曾多年在该国征战多年。有趣的是,牙买加黑人崛起的“拉斯塔法里运动”(Rastafarian),即是以埃索尔比亚国王和文化为中心支柱和参考,后来发展出了雷鬼乐(Reggae)和相关次文化;而雷鬼文化的“拉斯塔法帽”,可能就是源自于这顶传统帽子。

在东非,泛指帽子者可称之为Kofia,恰好就和马来文中的kopiah相似,词源或许同为阿拉伯语,但更严格来说,宗教圆帽应称为塔基亚(Taqiyah)。然在本国kopiah已等同是宗教帽饰的意思,在东非则不然,而且埃索匹亚人仍头戴此帽、与宗教并无直接关系;而与伊斯兰系出同源的犹太教,同样也有类似的宗教圆帽或全罩式白帽的基巴(Kippah)。

所以说,做人不要装聪明之时,更重要的是切莫受限自身成为井底之蛙。就算带著有色眼镜如宗教议程来看待事物,也须有相对的智商,才好辩论和说事。同时也“感谢”这些消费人组织的愚蠢言举,为我们上了一堂宝贵的文史和宗教知识,补充常识之馀,也增进了国人彼此的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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