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8日讯)三名18岁以上,拥有合法投票期望但却无法履行投票的青年将向高庭申请发出准许令,以申请对砂拉越选民登记处和马来西亚选举委员会进行司法检讨﹐而高庭将于本月13日(星期一)审理此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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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申请人为陈凝、王安文及亚当,他们今日在律师团陪同下出席新闻发布会。

尽管18岁投票和自动登记选民政策于12月15日生效,不过基于法律程序,此政策来不及在砂拉越州选举实施。

因此,该3名年满18岁的青年向高庭申请发出准许令,以申请司法检讨,让他们有权在2021年12月15日后举行的任何选举中参与投票,同时指示或命令,以迫使答辩人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确保申请人和其他类似公民根据联邦宪法第119条有权投票,被列入补充选民名册,进而可在即将举行的砂州选举中投票。

黄得富律师对此表示,申请方还寻求临时济助(Interim Reliefs)以中止于今年11月25日所宣布的砂州选举之执行及生效。

他强调,此举并不是为了阻止砂拉越选举,目的是为让18岁以上公民能在此次的砂拉越选举选举中履行投票的责任。

他说,政府已经颁布宪报,18岁投票和自动登记选民于12月15日起生效,但是因选举程序,他们无法参与此次的选举投票。鉴于此,该3名青年向法庭申请司法检讨,并将于13日在高庭聆听。

他补充,在15日之后18岁以上的公民是否有权在18日当天投票﹖或是将选举展延至选民名册更新为止。

与此同时,罗君华律师也指出,18岁以上的青年理应有权参与砂选举投票,而该3名勇气可嘉的青年的举动不仅是为了自己,也为砂拉越青年争取基本及宪法的权利。

他表示,他们的权利必须受到尊重。这群体都希望可以在这次的砂州选举中投票,而我们也坚信他们的这项权利,剥夺他们投票的权利之举都是错误的。

他认为,砂政党联盟似乎畏惧18岁投票政策,因为也没有人晓得这群体的投票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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