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16日讯)有关当局应该考虑让所有出生在砂拉越,特别是来自华裔及印裔族群的砂拉越公民成为砂拉越的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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峇都林当区州议员施志豪是在昨午于砂立法议会大厦参与2022年诠释(修正)法案的辩论环节时﹐如是做出建议。

他说明﹐针对所有出生在砂拉越的砂拉越公民﹐特别是华裔及印裔应该概括为砂拉越土著的呼吁﹐他就认为说﹐“土著”的字眼带有对家乡及祖国的归属感﹐爱国精神﹑关爱及奉献﹐也等同于认可他们的存在。

“那也提及了逾20%出生于砂拉越﹐并为砂拉越的过去﹑现在及未来做出巨大贡献的砂拉越华裔及印裔。”

他透露﹐实际上﹐在参组马来西亚之前,特别是在布洛克家族领导的时代﹐白人拉惹认可华裔在建国方面做出贡献的潜能。

“布洛克家族鼓励华裔子弟以砂拉越为家﹐并在1890年之前透过寮屋许可证及款项的分发﹐让他们在砂拉越耕种﹑务农及建设自己的家园。”

他指出﹐该额外努力就促成了1920年土地条规法令的颁布﹐而有关法令就自1923年1月1日起生效。

他称﹐该法令被称为1920年土地法典﹐并废除了之前的所有法令﹐而在其第2部分的诠释方面﹐“土著”被诠释为天生的拉惹王者臣民。

“字面上来看﹐那意味着﹐任何天生的砂拉越人民都是砂拉越的土著﹐包括华裔及印裔。”

他也提及﹐西马没有类似1920年土地法典的法令﹐而砂拉越与西马华裔所享有的特权及权益﹐也是大不相同的。

为砂建设做出贡献

他同时透露﹐在所有重要的时代﹐砂拉越原住民的地位﹑特权﹑权益及利益都受到必要的保护与保障。

“根据纪录﹐在20年代至50年代﹐我们在马来西亚组成之前﹐体验了华裔为砂拉越建设及全体砂拉越人福祉做出的巨大贡献。当然﹐今天的华人还继续为砂拉越做出努力。”

他指出﹐当前也找不到任何一条废除华裔及印裔根据1920年土地法典而被赋予的土著地位之命令或条款。

“但联邦宪法及现有砂拉越诠释法令的条款﹐却不把华裔及印裔视为是砂拉越土著。”

他说﹐许多外国人已通过法律的运作变成了土著﹐甚至是原住民的一员。

“我们应该考虑让所有出生在砂拉越﹑特别是来自华裔及印裔族群的砂拉越公民成为砂拉越的土著。”

他认同说﹐宪法是灵活的﹐而当局可以随着时间的推移做出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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