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高雄一名3个月大的男婴遭滚烫热水泼洒全身,左半边多处烫伤,但男婴的父母亲担心送医花费高,且会引来社工介入,仅用药膏涂抹烫伤处,6天后男婴病情急转直下,才紧急送医,急救后不治,经解剖还发现有喂食不良、重度肺炎等!

根据台湾《联合报》的报导,江女是20岁的小妈妈,杨男则为28岁,身亡的男婴是两人的第二胎,案发当时家中还有另名1岁半的幼女。

判决指出,2020年7月12日上午10时许,江女在小小港区住处不慎勾到热水壶电线,煮沸的热水直往地毯上的男婴身上泼,造成男婴左耳、左后脑多处烫伤,著急的江女却未立即将男婴送医,反而打电话给杨男求助,杨也未请江女将男婴送医,反而要江女等他回家再说。

当晚杨男回家后,两人担心若将男婴送医,疏于照顾的情况恐引来社会局介入,不仅男婴可能会被强制安置,连幼女都会被带走,于是两人商议后,由杨男外出买烫伤药膏自理,但事发6天后,男婴突然失去呼吸心跳,夫妻俩才惊觉事态严重,送医急救后男婴仍宣告不治。

据报导,检警侦办时,解剖发现男婴左脸颊及左半身多处有二级烧烫伤,且胃部也没有食物残留,疑似生前父母亲就疏于照顾,喂食不良导致他身体虚弱,且在男婴死亡前,早已罹患重度肺炎3日以上,江女、杨男却从未将男婴送医治疗,两人被雄检依过失致死罪嫌起诉。

高雄地方法院审理时,江女、杨男坦承他们夫妻俩经济状况不好,怕送医会花很多钱,他也知道没送医病情会更严重,但也担心江童送医后,社会局会介入会将大女儿及男婴一起安置,才决定不要送医治疗。

但合议庭根据男婴解剖报告,认为男婴遭烫伤前,就有重度肺炎、喂食不良情况,不论哪一个原因,一般人都可以察觉男婴身体早已明显异常、虚弱,必须立即送医治疗,更何况3种原因相互加成、互相影响,但两人却拖延送医,最终导致男婴死亡。

合议庭认为,若男婴经及时送医且得到良好适当医疗照护,则有可能避免死亡,但江女、杨男却仅因考量医疗费用问题,未给予积极治疗,违反扶养义务程度重大,且犯后仍否认疏于照顾,坚称没有疏失,因此依过失致死罪判江女江女1年4月、杨男10月徒刑。

+1
0
+1
0
+1
0
+1
0
+1
0
+1
0
前一篇新闻【古晋儿童失踪案】甲必丹:河景园居民 对嫌犯夫妇不熟悉
下一篇新闻累计11万4371宗 汶增2278确诊病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