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高庭早前对撞死8名蚊型脚车骑士女司机沈可婷的判决闹得沸沸扬扬,支持与反对的声音此起彼落,在上诉庭批准沈可婷上诉准令及暂缓执行刑罚申请,并允许她以1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后,社会舆论才渐渐平息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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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可婷案件纯属个案,无论沈可婷最终面对什么样的判决,非法飙车的现象依然存在,单凭一个案件的判决并无法遏制问题。

所以,无论是政府、媒体或社会组织都必须著手探讨非法飙车的现象,以拟定有效的应对措施,而非在悲剧发生及舆论发酵后,才觉察问题所在并施压政府采取行动,但在经过一段时间或新课题出现后,民众的注意力就会被转移,原先的舆论也随之沉寂,更别说监督政府是否有在工作了。

近期,新山就发生4名青少年因夜晚在公路上非法赛摩哆,结果因互相碰撞而酿成3人死、1人受伤的悲剧,最令人感叹的是死者年龄仅15至16岁,其中一名死者的母亲申诉其儿子非飙车党,而是被飙车的青少年撞上。

蚊型脚车或非法赛摩哆已是屡见不鲜的现象,早前就有政治领袖提出各种解决方法,其中是兴建合法的赛车场,姑且不论这个方法是否有效,关键是“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也没有同时尝试采取其他应对方式,显得不够严谨和束手无策。

无可否认,非法飙车活动是一个棘手的问题,纵然有法律的管控,同时警方也有采取行动逮捕非法飙车党,但因为各种限制而无法根治问题,比如要顾及其他公路使用者的安全而无法在现场展开逮捕行动、难以证明骑士正在进行非法飙车活动等。

多管齐下

在这种情况下,各个单位可以展开资料搜集及分析工作,包括飙车族的背景与心态;飙车活动形成的原因与环境;考驾照的制度与课程内容等,这样才能从各个管道下手处理问题。

非法飙车是一种寻求刺激的活动,周围人群的喝彩更能激发飙车族的快感与满足感,让飙车族得以从中实现自我价值,所以强硬的执法并无法解除飙车族内心的追求与欲望,反之可以考虑从教育著手,让学生从小就意识到飙车造成的严重后果,以产生警惕作用,其中,政府可以考虑利用网络科技设计虚拟飙车场,让学生体验飙车的危险情景。

非法飙车犹如马路上行走的计时炸弹,随时对骑士本身或其他马路使用者带来祸害,若没有加以关注与制止,那沈可婷的案件绝对不会是最后一宗的案件。

评论: 郭碧融(七字辈,毕业自槟城理科大学传播系,现为私人学院讲师,业余为文字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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