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13日讯)一名62岁男子因性侵4岁女童而被控判监禁6年和鞭刑1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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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被告为查明(62岁),被控在2020年8月10日,约傍晚6时,在位于巴达旺的甘榜阿顺,属于被告的杂货店内,触摸4岁女受害者的私处而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罪案法令第14(a)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20年和鞭刑。

案情显示,受害者在案发时,在被告的杂货店,被告舔她的手指以及被告将自己的手指放入受害者的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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