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莱斯市4日讯)小偷被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并罚款汶币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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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昨日以盗窃罪判处本地41岁的山巴裡入狱三年半。他还被罚款汶币3000元或额外三个月的监禁。被告最初否认了这三项指控,但在检察官在审判期间结束此案之前改变了他的请求。

被告和一名同伙于2019年3月6日凌晨2时30分乘车前往都东路的甘榜库邦 ,当时他们在24公里的一所房屋前停下。被告下了车,去寻找可以偷的东西。他在屋外找到了一把电锯,带著它离开了。

两人随后前往位于卡拉咖斯巴育路的邻近农舍。两人闯入大院进入农舍,并带走了两部手机和一个移动电源。在离开现场之前,二人偷走了一台发电机并将其装载到他们的车辆上。他们还看到一辆麵包车停在外面的车库裡,也决定把它偷走。

被告的同伙将麵包车开走,而被告则在后跟随,他们俩都逃离了现场。两人驱车前往甘榜西纳鲁佰的一个地方,将所有被盗物品移入车内。同时,被告和同伙分道扬镳前将被盗货车驾走。

另一方面,当盗窃发生时,正在睡觉的农家工人被麵包车引擎的声音吵醒。在向警方报案之前,他在农舍内发现了车辆以及手机和移动电源丢失。

与此同时,甘榜库邦的房主意识到他的电锯不见了,检查了闭路电视,并看到了两人乘坐车辆进入他的院子的镜头。房主将录像交给警方并协助调查,因此两人被捕。

此外,被告的同伙在出庭并被判刑时已经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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