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都鲁8日讯)34岁友族妈妈今早改口向地庭法官承认虐待11岁孩子,而面对罚款1万令吉,或监禁2年取代,并且由1名担保人以500令吉口头担保,进行为期6个月共200个小时的社区服务令。

Advertisements

法官亦谕令,若被告无法完成该服务令,则将面对罚款1000令吉或以监禁3个月取代。

被告美班是在2001年儿童法令31(1)条文下承认于去年3月12日,晚上7时,在布拉甲双溪德甘一间没有门牌的住屋内,令当时11岁的孩子受伤。

据悉,被告是朝受害者扔1玻璃盘子,导致后者的头部和手臂受伤。然而,被告今早在庭上解释,当时孩子非常吵闹,才迫使用这种方式来吓阻他,她并非有意打他。

根据该法令条文,罪成者可面对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0年,或可两者兼施。

+1
0
+1
0
+1
0
+1
0
+1
0
+1
0
前一篇新闻每周冠病确诊又上升 砂增602病例1死亡
下一篇新闻诗巫华裔男女当街互殴 结果双双被罚款10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