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9讯)男子因把银行户头借给朋友,银行户头裡有来历不明的钱而牴触法令,结果被判罚款500令吉,或以监禁10个月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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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被告为24岁的峇来门丁,被控于2021年3月18日,在甘榜哈芝巴基一带,被发现其银行户头裡有来历不明的400令吉。
他此举牴触1958年砂轻微犯罪法典37(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达3个月,或罚款达500令吉。
案情显示,此案的报案人为59岁的阿米尔,他透过脸书看到一台他想购买的50吋液晶电视机,卖家因此要求报案人将400令吉转账到一个银行户头。
报案人在要转账时,发现银行户头名字与卖家“Eppy”的名字不同,觉得自己受骗而报警处理。
警方在接获投报后,成功逮捕被告。被告承认,是他朋友的想卖电视机,而他朋友却有银行户头,因此他把银行户头借给朋友,岂知原来是一场骗局。
被告朋友在收到400令吉后,还分了50令吉给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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