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高等法院周三(10日)宣判,大马的随身碟(Pendrive)之父、台湾群联公司时任董事长潘健成违反证券交易法的部分刑度减为1年10月,缓刑5年,惟条件是须支付公库3000万元台币,并参加5场法治教育。对于台湾高等法院审理的宣判,潘健成表示尊重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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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台媒报导,群联2016年发生财报事件,新竹地方法院去年10月底宣判,其中有关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的部分,应执行有期徒刑1年10月,得易科罚金;另有关违反证券交易法第171条第1项第1款的部分,处有期徒刑2年。

潘健成提起二审上诉,台湾高等法院审理后,周三(10日)宣判违反证券交易法的部分刑度减为1年10月,缓刑5年,并支付公益捐赠及接受5场法治教育。

群联表示,公司营运正常,判决对财务与业务营运无影响。

现任群联执行长潘健成表示,尊重高等法院的判决,将于收到判决书后,与律师研议后续处理方向与相关事宜。案发后,潘健成辞去群联董事长职务,目前仍担任群联执行长。

潘健成表示,近期正值半导体景气需求趋缓之际,群联全体员工将继续秉持一路走来的拼劲与努力,持续扩大研发投资与产品应用,站稳脚步,并在下一波景气回温时,掌握更多的成长机会与动能。

据了解,潘健成出生于适耕庄,被喻为随身碟(Pendrive)之父,其创立的群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是台湾前四大IC设计公司之一,主要是研发和设计晶片,现为USB随身碟、SD记忆卡、eMMC、UFS、PATA、SATA与PCIe固态磁碟等控制晶片领域的领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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