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莱斯市15日讯)斯市推事庭于今日判处拥有私酒的3名本地男子罚款汶币2万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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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被告是因被查获拥有不同品牌的148瓶酒精饮料,而被根据2006年消费税法令被控上庭。3名被告于今日在推事庭上认罪,并被推事庭处以罚款。

推事庭给予3名被告6个月的时间缴清罚款,若无法偿还,则将以每人监禁13个月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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