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前首相纳吉因贪腐被联邦法院判处罪成入狱12年,罚款2亿1000万令吉并被押送牢房后,纳吉枕边人罗斯玛也难逃厄运,同样因贪腐罪成被高庭判处入狱10年,罚款9亿7000万令吉,此案已上诉暂免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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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马来西亚人万万没有想过位高权重的前首相怎么会沦落到这部田地,甚至纳吉与罗斯玛本人也没有想过他们的“贪”会被“对付”。他们觊觎国家财富予取豪夺的胆量到底从何而来?

罗斯玛被判罪成,其代表律师佳吉星对高额罚款显然不满,公然质问有谁付得起?佳吉星指其当事人没有任何收入来源,这样公平么?他形容这“天价罚款”史无前例。但有趣的是当罗斯玛索要上亿令吉的惊人贿款时,又不见佳吉星质疑其当事人怎么敢“狮子开大口”?难道这不也是“天价”么?

贪官贪赃枉法,中饱私囊时,何曾想过国家与人民利益?罗斯玛涉及的贪污案件,其项目是要用来造福广大砂拉越州内陆学校安装太阳能设备,学生是受益者,报导称砂州369所学校没有固定电源供应,只能用柴油发电机供电,连这类款项也存贪念,以致于当其代表律师求情时不忘强调罗斯玛的社会贡献,因此求判一天刑罚。显然贪官以社会贡献来“行凶”,其律师却刻意美化掠夺者的“慈悲”。难怪前教育部长马智礼对判决的评语是:正义终于得到伸张。

就如小偷抢了你的10令吉,突然捐了5令吉给你,你还得对他感恩戴德,万分感激。政治通过各种形式来包装自己,纳吉可说是其中高手。他通过社交媒体的“加工”与“煽情”,所到之处,万人空巷,连一些华团及教育学府都陷入其设的“社媒陷阱”,对其歌功颂德。纳吉面子书吸粉400多万,绝非偶然。

社交媒体是一体之两面,其创造社会正面价值时,同时也存在被滥用的可能。许多言论在传统媒体尺度限制下无法发挥,通过社交媒体却能“长驱直入”,甚至凌驾于传统媒体之上而成为社会的舆论导向。

新加坡卖鱼哥王雷的低俗水平、粗口连篇、内容贫乏、贩卖煽腥,却也同样吸粉无数。社交媒体的难以管制,给这些人找到了空隙而贩卖“劣质品”或“仿冒品”而赚得盆满钵满。

纳吉“ 害羞啥?我的老板”(Malu Apa Bossku)现象,其实也是巧妙利用社交媒体自由空间所创造的“虚假形象”。社媒假新闻的涌现,其实追求的就是“点击率”。假新闻点击率越高,内容农场制造者依然能够创造巨额收入。导致“煽情”有价,“真情”无市。

真假新闻大战场

来届大选,将会是社交媒体真假新闻的大战场。估计BOSS KU 将在纳吉入狱后无法持续展现其原有的“精彩”,而靠BOSS KU 吸睛的巫统自然失去一个“化妆”舞台。谁能取代BOSS KU 社会渗透率,搜刮吃瓜群众,值得观察。

何时大选,目前是巫统官职派与官司派的博弈,首相沙比里比谁都清楚,如果巫统党主席阿末扎希一旦贪腐被判罪名成立,沙比里掌控巫统的机会就大增,否则其相位也将在大选后化著泡影。

阿末扎希与纳吉同病相怜,都涉贪腐案,其全力捍卫纳吉“无辜”的背后,骨子里却是在捍卫自己。大选一旦拖延到明年举行,阿末扎希届时是否能上阵都令人存疑。巫统官职派如果能够摆脱官司派,反而能突出巫统的改革,否则就还一样会沦为党与贪腐难以割舍的印记。

纳吉与罗斯马巨额贪腐案,反映了我国贪腐已病入膏肓,无孔不入,官场文化,大有大贪,小有小贪。审理此案的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下判时指贪腐已经渗透社会每一个阶层,它必须在成为“大流行”(疫情)前制止。他强调如果任由贪污横行无阻,没有受到限制,那么我们社会就会把其当成一种生活或商业方式。

此语语重心长,从政治人物身上我们越来越难听到如此铿锵有力的声音,振聋发聩,醍醐灌顶。那些纳吉崇拜者,不要轻易跌入其对“华社贡献”的泥沼里而对其“膜拜”,甚至继续为其特赦摇旗呐喊。

司法是三权分立民主体制国家的重要防线,司法给力,法官无畏无惧,严刑峻法势必使更多贪官闻风丧胆。当个个高官不敢贪、不能贪、不想贪,其对整体国家格局与政治层面未来的影响将是深远的,邻国新加坡成功的肃贪经验成为典范,不是再清楚不过了么?

评论: 陈锦松(曾任北京英迪经贸学院常务副院长及驻中国办事处主任、南方大学学院国际学生处总监、UCSI大学中国区总监、新纪元大学学院招生处资深主任,报社社论主笔、杂志主编,先后旅居中国北京、上海、广州、重庆10馀年,现为独大教育中心理事及大同韩新传播学院文化事业处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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