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6日讯)一名来自雪兰莪州的61岁女子,因户口涉及非法拥有他人达10万5000令吉而被判守行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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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被告为61岁的罗哈雅,共面对3项控状,分别指她于2016年11月21日,在银行户口非法拥有2万5000令吉;于2016年11月22日在银行户口非法拥有4万令吉,以及于2016年11月24日,在银行户口非法拥有4万令吉。她被指在实都东巴鲁一带的住家犯下此罪行。
他此举抵触1958年砂轻微犯罪法典第37(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3个月或罚款500令吉。
案情显示,女受害人于2016年11月21日,在脸书人士一名自称为“Terry Chew”的男子,该名男子称他来自加拿大。他们也因此认识彼此,并透过沟通软件来沟通。
受害人之后也向Terry坦言她已结婚并有孩子,Terry则指他已离婚。
受害人于2016年11月21日至24日之间,分别转账5次,高达17万令吉到两个被告的银行户口为“救”Terry,因Terry指他因带有美金而在吉隆玻被海关人员扣押。受害人因此向她的兄弟和女子借钱来“救”Terry。
Terry也答应,一旦获释,将从加拿大汇款给她。Terry也要求受害人付1万5000令吉来开通线上转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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