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7日讯)被称做“暖声熊男”的31岁马来西亚籍歌手丘沁伟,因架设网站与北市前市议员杨实秋的儿子发生纠纷,丘陆续在网路发布11篇文章,指梁“下海当男妓”、“仗著老爸滥诉成性”、“骚扰女性”还附上杨的个资及照片…杨愤而提告,士林地院审理后,日前依违反个资法,判丘6个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罚金新台币18万(约2.6万令吉),执行完毕后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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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台媒报导,曾以一曲《我们回家,好吗》获好评的大马歌手丘沁伟,近年涉及多起刑案颇受争议,2020年陆续因毒品、诈欺、性侵以及偷拍案遭通缉,他与杨实秋的儿子因架设网路起冲突,今年10月丘找人在摩铁吸毒,杨获知后报警检举,双方更增嫌隙。

杨的儿子日前对丘提告,指丘1年多来不断在网路上发文,对他做出各种恶质指控,包括说杨“恐吓性侵”、“妨害风化”、“恐吓勒索”,还说杨曾散布偷拍、性爱影片、“利用偷拍影片恐吓女性”、“霸凌拒绝展示生殖器的男同学”、“仗著杨实秋滥诉成性”、“多次在公共场所公然猥亵”,甚至指杨“下海当男妓”。

合议庭审酌,杨的种种言行属于私德,与公共利益无关,丘沁伟将杨的个人照片、家庭、职业、性生活等个人资料,全部都在网上公开,非法利用告诉人的个人资料,足以损害杨的名誉、资讯自主决定权、隐私权。

判决指出,丘沁伟因故与告诉人产生纠葛,不思以理性方式解决纷争,擅自在网路发表足以贬损杨名誉的内容,还贸然使用告诉人个资,且刊登时间不短,致使杨个资外泄,造成精神上痛苦,实有不该,依法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易科罚金18万(约2.6万令吉),另因被告为逾期居留,执行完毕驱除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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