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都鲁28日讯)60岁养父趁11岁养女熟睡,仅伸出狼爪夺其清白,今在地庭认罪后,被判处监禁18年兼17鞭。

Advertisements

此案发生于本月17日下午4时,在乐柏双溪瑟德鲁长屋。11岁受害者习惯性从睡梦中醒来,想去喝杯水,结果发现被告沙达和她的下半身赤裸,加上被告正躺在她的身上。

据受害者表示,儘管当下她不觉得痛,但是感觉到被告的阴茎插入其私处,且在上方摇摆至少3下,以及挤压其胸部至少5下。

被告在发现受害者醒来后,立即捂著她的嘴巴,并恐吓她不要告诉其他人。受害者在成功挣脱后,立刻跑进厕所里,并发现其私处残留的血迹。

事后,受害者在亲戚的帮助下前往报警,并送往医院检查,证实已非完璧。警方在本月20日下午3时28分,前往该住址将被告拘捕归案。

调查结果也显示,被告是有计划及蓄意与受害者发生性关系,并在受害者不知情及不惊醒对方的情况下,性侵对方。

有鑑于此,被告在刑事法典376(2)(e)条文下,被判处监禁15年及10鞭笞,同时在2017年性侵儿童罪案法令14(a)条文下,被判处监禁10年及5鞭笞。2项刑期于即日开始生效。

此外,法官也在2017年性侵儿童罪案法令16(1)条文下另判被告监禁3年兼2鞭,并且援引此法令26条文,谕令被告在服刑期间,接受康复辅导。另外,在服刑结束后,必须接受警方监督3年。

+1
0
+1
0
+1
0
+1
0
+1
0
+1
0
前一篇新闻张健仁要求罗克强配合 以便有效精确争取治水拨款
下一篇新闻美里华裔单亲妈妈 脚烂忍痛摆摊 各界伸援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