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一名来自吉隆坡华小的小二家长,因遗失学校募捐卡,需被罚款100令吉及家长需附上书面道歉信,对此两大学校组织纷纷谴责校方此举不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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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小收费和家协财务调查面子书专页今日发文指出,收到一名家长的反映,指学校“颁发”募捐卡给学生(孩子),他不小心弄不见了,并询问马来西亚华文教育家长总会(家总),请问遗失需被罚款100令吉,而且家长需呈上书面道歉信,这合理吗?

该名家长也反映,他并没有黑字白纸签名同意会帮忙学校筹款募捐,但到最后,却需要支付100令吉罚金以及写给学校的书面道歉信。

为此,家总顾问梁全达今日接受《东方日报》电访时表示,这起事件已显示学校的滥权与霸道,有关事件根本就不应该发生在校园内。

“我觉得学校有这项的规定,肯定是校长的指示。”

询及校方要求家长呈书面解释遗失筹募卡,是否是过于严重之事,梁全达表示,正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他指出,如今华小都已“敢敢来”做一些不对的事情,由于无任何一方采取行动,导致不对的事情就越发严重。

“若有关事情一早就制止,相信就不会弄出这样的局面出来。”

“我们想反问,若该名家长不愿写道歉信,是否校方会‘特别对待’或软暴力他的孩子呢?”

他表示,此事件已不是第一次发生,而且越来越严重,他觉得不管是要求罚款还是书面解释,都是属于不合理的行为。

“这些东西是不对的,但所幸的是许多家长都已醒觉,并愿意发声。”

骆展丰:校方举措不合理

此外,马来西亚华教家教协会会长骆展丰表示,校方所做出的行为是不合理的。

“任何的募捐都是自愿性,而不应该有惩罚的存在,而且募捐卡需透过县教育局批准的。”

“若这些罚款条规让教育局知道,相信根本就不能被批准。”

骆展丰指出,他认为这件事应该分两个部分来看,一是他绝对不赞成罚款这件事;二是校方想要教导孩子责任感,也不需要用此方式,反之它会弄巧反拙,让孩子认为做错事,只需用钱来解决。

“我不赞成罚款这件事,即便学校有获得批准可发募捐卡,但也不应该设下这样的惩罚条件。其实要教孩子有责任心,有许多的方式可以去做,包括弄不见了可以罚写。”

“若遗失募捐卡,应该询问家长情况,而不是以这样的方式。”

“我们不想类似的事件一而再发生,若这件事持续发生,别人会如何看待我们华小呢?”

他建议,若有家长发生类似事件,可向正确的管道如教育部去投诉。

“我们鼓励家长向教育部网站投诉,或可向我们(华教家协会长)投诉或致函。”

“我们希望能够减少这事件发生,你可以教导小孩有责任心,但不是用这种方式。”

“希望该家长提供更多资料,以让我们采取行动并谴责校方。”

他也呼吁校方在执行事情前需三思,尤其是校长。

“一间学校最大的是校长,若校长不点头,谁都做不到任何事情。这些事情希望校长能够引以为戒。”

“若教育部追究起来,责任最大是校长。校长需要审视这些内容,若得到批准了才可以执行,这样会比较好及不引起误会。”

“若校方只是分发募捐卡并和家长好好沟通,不会引起很大的误会,否则此事将影响家长的不满及孩子们的心理压力;而且,一张募捐卡引起那么多问题,我觉得是不恰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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