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17日讯)一名73岁华裔男子因非法放贷而被控上庭。惟,他不认罪,案件将在5月15日再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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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也获准以1万令吉和2名本地人保外候审。

此案被告为73岁男子,被控于2008年9月10日,在古晋浮罗岸一带的办公室,在没当局所发出的执照下非法借贷60万令吉给一名72岁男子。

他此举抵触1951年借贷法令第5(2)条文。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少于25万令吉及不超过100万令吉,或监禁5年,、或两者兼施。若连续犯案,还可被处于鞭刑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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