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发生一起事件。某餐馆业主,因一位国外食客不愿意点饮料而将其照片贴上社媒,试图引起公审。这一件事,可以分成三个角度来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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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是法律角度。

普遍上,一家店可以自己定下限定客户的一些付费规则。譬如,设定最低消费,饮食时限,需要预定餐位不等。

该店家要求所有室内用餐的食客需点饮料,或者付一定数额,在法律上不存在问题,除非违反了国内贸消部的一些限制如订价或暴利等等。一般的咖啡店可以售卖两令吉的咖啡,有些高档酒店则售卖三十令吉的咖啡,飞机上的饮料也比一般的贵。这视格局而定。

小贩中心的营业模式,是中心业主出租摊位于小贩,加上卖饮料,报纸或其他物品。摊主只需付租金,就可以让自己的客户在中心享用,还可以用上其他设施如厕所,冰箱,电源等等。这是一个在马来西亚和新加坡非常普遍的营运模式。

第二是有关“社媒公审”。

店主将该食客的照片放上网。如果纯粹是把事实道出来,倒没触犯什么法律。毕竟,马来西亚不像其他国家,有“肖像权”的法律。偏偏店主的用词,让网民觉得非常不恰当。粗俗的用词,才是引起民愤的主要原因。

除此之外,该用词如果不当诋毁一个人的声誉,可能会触犯刑事法典509条文,或者因贴上网而触犯多媒体法令233条文,可能构成刑事罪。依我看法,店家用的字眼应该没有触犯这些条文。

换句话说,如果贴文文案用词恰当,加上将食客照片中的脸打上马赛克,就不会引起网民对店主的讨伐,反之,可能会谴责该食客没有遵守店家的规矩。

另外,在店家取下贴文后,有心人恶作剧,用店家之名设立了假账号来持续炒热这个话题,包括做出“公投”帖文,让网民决定该店是否应该因这事件结业。这著实不应该。

第三,网民的反应。

包括我本身在内的网民全体,是喜好在网上做“本身认为正确”的事。但是每个人的正确观都是客观而不同的。有些留言谴责店主用词,店主公审的行为,必需点饮料的规则,也有人指出食客的不对。

这件事兴起的网上舆论风向,再过数日就没人再理会。但是会给整个群体留下一个印记──网暴。

几年来,我在脸书,TikTok和优管频道评论时事,且有我自己独特风格,不乏有网民对我毫无保留地人身攻击。因此有很多人咨询我,被网暴后如何处理心理问题。

有些人因犯了一些过错而被“网络霸凌”,心理会留下阴影。而留言攻击的网民也是仗著自己“正确观“来评论攻击,认为自己批评没错,属于言论自由。

对店家也好,其他人也罢,不要得理不饶人,也不要人云亦云。将心比心,才是君子之道。我巍巍中华文化的君子之道,也是可以在网上表现出来。

评论: 戴子豪 (律师兼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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