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桃园市田姓人妻2021年与周姓男子婚外情,还曾开车带幼子赴约,让孩子坐在前座玩手机,2人在后座搞车震,后来王姓丈夫察觉2人在通讯软体惊见「一起抱抱睡觉」、「给你X」等咸湿对话,愤而对2人提起侵害配偶权告诉。桃园地院审理后,判决2人应赔偿王男50万元精神抚慰金,本案仍可上诉。

桃园地院判决指出,田女与王姓丈夫于2015年结婚,并育有一子,东窗事发后,2人已于2022年3月间协议离婚。主因是王姓丈夫察觉,妻子于2021年11月与周姓男子外遇,期间不仅发生多次亲密关系,还带幼子与周搞车震,把幼子丢在前座玩手机。

事后,田女坦承与周男交往,但坚称周男不知道她已婚,双方不曾碰面,仅透过通讯软体聊天,没做出对不起丈夫情事;周男亦称与田女透过交友软体认识,不清楚对方已婚,尽管聊天讯息较为露骨,但应属言论自由范畴,并无违背善良习俗。

地院查出,田、周2人年近40岁,交往期间曾互传私密照,透过通讯软体聊天时曾提到「打炮」、「你可以一边干我一边打我屁股」、「给你X」、「2个月都射在里面」等咸湿对话,期间田女还嫌旅馆贵,提议搞车震,「让小孩在前座玩跑跑,我们在后座就可以做了」。

法官审酌,双方若仅是一般朋友,不会有如此挑逗与性关系对话,显示2人确曾发生性关系,也已逾越一般男女朋友社交情节,侵犯王男配偶权,衡量2人收入与学经历条件,判处2人应赔偿王男精神抚慰金50万元为适宜,本案还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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