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17日讯)因被1岁孩子的哭闹声吵到,一名男子因此虐待其1岁的儿子而被判罚款2万令吉或以监禁12个月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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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庭法官姆斯里也喻令被告守行2年以及做长达50小时的社区服务。
此案被告为33岁的希巴博,被控于2023年5月4日,约早上8时,在石隆门一带的某甘榜住家,在睡觉时因被1岁孩子的哭闹声吵到而致伤他1岁的儿子。
他此举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 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20年或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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