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莱斯市25日讯)因为持有违禁物品,一名本地男子被判罚款汶币48万5150元,若无法支付罚款将入狱35个月取代。

Advertisements

被告是在2006年《消费税令》第146(1)(b)条文下被指控。

31岁的被告丹尼日前承认罪名而被地庭判处上述刑罚。

被告丹尼被控拥有483条香烟、8包香烟和19支不同品牌的香烟,3台不同类型的电子烟以及现金419元,他是于2022年10月31日晚上7点53分在Lambak Kanan住家被关税局执法人员逮捕。

+1
0
+1
0
+1
0
+1
0
+1
0
+1
0
前一篇新闻消拯局与发展部磋商 高速公路安消防设备
下一篇新闻5岁女童与亲戚玩耍 奔出马路惨遭罗里碾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