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莱斯市30日讯)财政经济部属下经济策划与统计局(JPES)从今年4月到5月中旬,已依据《价格管制法令》第142章和相关规定,对6间商店开出7份罚款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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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检查行动中,发现有3间商店以超过最高顶价的价格销售受价格管制商品,每家商店被罚款汶币500元。

另外,还有4间商店被罚款,因发现它们未标示价格或标示的价格与系统记录的价格不符。其中1间商店被罚款汶币700元,另外3间商店分别被罚款汶币500元。

被罚款的商家及其违规行为位于苏博村、苏博伯林彬村、双溪提隆村。这些商店都因以超过最高顶价的价格销售受价格管制商品,而被罚款汶币500元。

另外,个别位于双溪提隆村、卡提玛哈村、本古隆以及鲁木的4家商店都被罚款汶币500元,因为它们未标示销售商品的价格。

此外,该局还发出7份警告通知,针对《价格管制法案》第142章下的一些违规行为,包括销售受价格管制商品超过了法定最高价格,以及标示的价格与系统记录的价格不符。这些通知是根据该局收到的消费者投诉发出的。

因此,商家们被提醒要始终对经营负责,遵守道德经营,遵守《价格管制法令》第142章及其相关规定,以发展健康和可持续的国内商业生态系统。

该局还建议消费者使用官方提供的渠道提供任何与《价格管制法令》第142章相关的投诉或反馈,包括通过手机应用程序PenggunaBijak、达鲁沙兰123热线和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有关《价格管制法令》第142章的进一步信息还可以通过PenggunaBijak移动应用程序和JPES网站www.deps.gov.bn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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